本發明屬于農藥技術領域,特別涉及瑞香狼毒中3,7,11-三甲基-2,6,10-十二碳三烯 -1-醇在農藥中的用途。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3,7,11-三甲基-2,6,10-十二碳三 烯-1-醇在農藥中的應用。本發明通過生物活性測定表明3,7,11-三甲基-2,6,10-十二碳三烯 -1-醇對蠶豆蚜和粘蟲24小時的LC50分別為20.2mg·L-1和15.2mg·L-1,均具有較好的毒殺 活性。本發明提供的3,7,11-三甲基-2,6,10-十二碳三烯-1-醇結構簡單,化學合成容易,是 一種新型、高效、低毒、對非靶標生物安全的殺蟲劑活性成分。
聲明:
“瑞香狼毒中3,7,11-三甲基-2,6,10-十二碳三烯-1-醇在農藥中的用途”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