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基坑支護系統,包括預先挖設的不小于基坑規劃深度、長度以及寬度的支護防護坑體,所述的支護防護坑體的立面設置有從下下上開設的斜面坡體,在斜面坡體以及支護防護坑體的底部設置有底部防水槽體,在底部防水槽體以及斜面坡體內側設置有高強度排水支護裝置;減少了基坑規劃面積之外土壤坍塌的風險,并且采用了斜坡支護板配合斜面坡體的方式實施基坑規劃面積范圍外的支護作業,減少了按照原規劃面積實施支護作業時由于地形地質發生變化導致的支護裝置整體內塌陷的危險,適合在特殊地質條件下基坑的構建作業,并適合該特殊地形的基坑支護作業,該特殊地形為土質松軟、地質災害易發生等危險地質地段。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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