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翻板垃圾焚燒爐,包括一個豎直放置的圓柱形殼體(1),其特征在于,殼體(1)腔體中部固定連接有一個水平放置的隔板(2),隔板(2)上方腔體內有一個能繞自身軸線轉動的滾筒(3),滾筒(3)內緣面下端左右兩側分別開設有一個盲孔(4),盲孔(4)下端貫穿滾筒(3)下端面,隔板(2)上端面開設有一個環形沉槽(5),盲孔(4)內有一個同軸的圓形轉盤(6),轉盤(6)下端置于沉槽(5)內,轉盤(6)隨滾筒(3)公轉時能自轉,每個轉盤(6)靠近殼體(1)中部的一端面均有兩個橫向且對稱放置的刮板(7),每個刮板(7)均能沿轉盤(6)徑向移動,每個刮板(7)始終受到遠離轉盤(6)軸線的力;
殼體(1)上端面左右兩側分別開設有進料口(10)和出氣孔(11),隔板(2)前端開設有一個下料口(8),殼體(1)外緣面前側位于隔板(2)的下方開設有出料口(1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翻板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滾筒(3)外緣面上端固定有第一齒輪(13),殼體(1)上端面右側固定有第一電機(14),電機轉軸朝下且轉軸上固定有第二齒輪(15),第一齒輪(13)與第二齒輪(15)嚙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翻板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殼體(1)內緣面位于隔板(2)的上方開設有一個環形槽(16),環形槽(16)上端面固定有與殼體(1)同軸且齒面朝下的的環形齒條(17),轉盤(5)中部同軸固定有一個轉桿(18),轉桿(18)通過軸承轉動連接在滾筒(3)上且轉桿(18)一端伸至環形槽(16)內,轉桿(18)位于環形槽(16)內的部分固定有第三齒輪(19),第三齒輪(19)與環形齒條(17)嚙合。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翻板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轉盤(6)靠近殼體(1)中部的一端面有兩個沿轉盤(6)徑向開設的直槽口(20),兩直槽口(20)截面為“T”型且位置對稱,對應位置的刮板(7)一端置于直槽口(20)內,刮板(7)置于直槽口(20)內的部分截面為“T”型且固定有一個壓簧,壓簧另一端固定在直槽口(20)靠近轉盤(6)軸線的一端;
兩個轉盤(6)上的直槽口(20)夾角始終為90°,轉盤(6)伸入沉槽(5)內部分的截面弧長的圓心角為90°,使兩轉盤(6)上在隔板(2)上端面的刮取面
聲明:
“翻板垃圾焚燒爐”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