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 展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環保技術開發及技術咨詢;大氣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固體廢物治理;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城市垃圾清運及處理服務;廢舊物資回收;垃圾焚燒;爐渣及工業廢渣再生利用技術的研發;爐堂清焦及鍋爐檢修技術處理、技術咨詢;承接:廢氣、廢物治理工程;爐渣綜合利用;環保設備研發;新型環保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