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 展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新型能源項目的推廣及技術服務、環保節能設備、節能采暖產品的銷售化工產品及助劑(不含危險化學品)的銷售新能源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及咨詢服務灶具及配件、五金的銷售建筑防水材料、水性涂料的銷售酒店用品、一次性餐具、洗化用品的銷售。)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