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礦山工程創面生態修復的喬木栽植基盤,包括圍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圍板(1)的一端可拆卸連接有蓋板(2),所述蓋板(2)配合設置有喬木幼苗(3),所述圍板(1)的另一端固定連接有蓄水盤(4),相鄰所述蓄水盤(4)之間通過通水管(5)連通設置,所述通水管(5)靠近蓄水盤(4)的一端設有連接套(6),所述通水管(5)固定連接有注水管(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工程創面生態修復的喬木栽植基盤,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2)靠近喬木幼苗(3)的一端采用弧形結構,所述蓋板(2)通過栽植孔(21)和喬木幼苗(3)配合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工程創面生態修復的喬木栽植基盤,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2)靠近圍板(1)的一端設有環形的擋板(22),所述蓋板(2)傾斜設置有多組積水孔(23)。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工程創面生態修復的喬木栽植基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圍板(1)采用筒形結構,所述蓄水盤(4)采用倒置的穹頂型結構,所述圍板(1)設有多組透氣孔(11)。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工程創面生態修復的喬木栽植基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通水管(5)包括直管(51)和彎管(52),所述直管(51)和彎管(52)通過連接套(6)固定連接,所述直管(51)和注水管(7)固定連接,所述彎管(52)靠近蓄水盤(4)的一端設有滲水器(53)。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礦山工程創面生態修復的喬木栽植基盤,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管(51)和彎管(52)相互靠近的一端均和連接套(6)螺紋連接,所述連接套(6)固定連接有濾芯(61)。
說明書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生態修復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礦山工程創面生態修復的喬木栽植基盤。
背景技術
礦山修復即對礦業廢棄地污染進行修復,實現對土地資源的再次利用。礦山開采過程中會產生大量非經治理而無法使用的土地,又稱礦業廢棄地,廢棄地存在因生產導致的各種污染。目前,我國正在加強生態文明環境的建設,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展開,但是在實際修復工作中依舊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去解決和完善。
現有技術中,礦山工程創面生態修復方式主要還是通過異地取土覆蓋以及土壤改造進行修復操作,但是在實際修復過程中,土壤中的水分以及營養成分容易流失,導致植物
聲明:
“礦山工程創面生態修復的喬木栽植基盤”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