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建材制備領域,提供了一種廢棄人造崗石制石灰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向去除有機樹脂的人造崗石粉中加入質量濃度為25%~32%的硝酸溶液中反應40~200min后過濾得第一溶液和第一濾渣,廢棄人造崗石粉與硝酸溶液的質量比為1:37~47.5;向第一溶液中加入碳酸鈉固體反應35~150min后過濾得第二溶液和第二濾渣,碳酸鈉固體與人造崗石粉的質量比為1:1.64~1.93;將第二濾渣置于900℃~1100℃的高溫中燒制2~4h,得成品石灰。該方法能有效實現資源回收利用且制得的石灰品質好。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用于實施上述方法的廢棄人造崗石制石灰的系統,該系統結構簡單,能有效實現資源節約。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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