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給排水用廢水曝氣裝置,包括曝氣池、曝氣管和保護件,且曝氣管設置在曝氣池的底部,保護件設置在曝氣管的外側,其特征在于,所述給排水用廢水曝氣裝置還包括:
頂架,連接在曝氣池的表面;
攪動組件,設置在頂架上,用于攪動曝氣池內的廢氣;
活動組件,安裝在曝氣池上,用于安裝保護件,且還用于帶動保護件振動;
敲擊組件,設置在頂架上,用于敲擊活動組件;以及
傳動組件,設置在敲擊組件和攪動組件上,用于以攪動組件為動力輸入帶動敲擊組件運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給排水用廢水曝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攪動組件包括:
攪拌葉,用于攪動曝氣池內的廢水;
攪拌桿,用于安裝攪拌葉,且還用于帶動攪拌葉轉動;以及
驅動電機,安裝在頂架上,且其輸出端與攪拌桿相連接,用于驅動攪拌桿轉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給排水用廢水曝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組件包括:
第一支撐件,連接在曝氣池的內壁上,且其表面安裝有彈性件,彈性件的一端與保護件的側面相連接;以及
第一限位件,連接在保護件的側面,且依次貫穿在彈性件和第一支撐件的內部,第一限位件用于限定保護件的運動軌跡。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給排水用廢水曝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敲擊組件包括:
連接件,連接在保護件上,用于帶動保護件活動;
震動件,安裝在連接件的一端,用于帶動連接件活動;
敲擊件,用于敲擊震動件;以及
轉動件,轉動連接在頂架的表面,用于安裝敲擊件,且還用于帶動敲擊件轉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給排水用廢水曝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組件包括:
第二傳動件,套接在轉動件的外側,用于帶動轉動件轉動;以及
第一傳動件,設置在攪拌桿上,且第一傳動件和第二傳動件的外側共同套接有聯動件,第一傳動件用于通過聯動件帶動第二傳動件轉動。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給排水用廢水曝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給排水用廢水曝氣裝置還包括:限位組件,設置在頂架上,用于限定頂架的位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給排水用廢水曝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組件包括:
壓緊件,其表面開設有螺紋槽;
第二支撐件,連接在頂架的表面,用于限定頂架的位置,且其表面開設有
聲明:
“給排水用廢水曝氣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