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礦石用的精細粉碎裝置,包括機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體內部設有入料口,所述入料口下方設有運輸腔,所述運輸腔內部設有左右延伸的運輸螺桿,所述運輸螺桿左側固設有第一棘輪,所述第一棘輪左側固設有向左延伸的第一轉軸,所述第一棘輪左側設有第一電機,所述第一電機與所述第一轉軸動力連接,所述第一轉軸向左延伸貫穿所述第一電機,所述第一電機左側固設有第二棘輪,所述第二棘輪左側固設有向左延伸的第二轉軸,所述第二轉軸左側設有第一轉動腔,所述第一轉動腔內部設有第一帶輪,所述第一帶輪與所述第二轉軸固連,所述第一帶輪上滑動設有第一傳動帶,所述第一帶輪下方設有第二帶輪,所述第二帶輪與所述第一帶輪通過所述第一傳動帶動力連接,所述第二帶輪中心位置固設有向右延伸的第三轉軸,所述第三轉軸下方滑動設有第一移動桿,所述第一移動桿右側固設有移動板,所述移動板右側設有粉碎腔,所述粉碎腔內部設有前后對稱布置的粉碎滾筒,所述位于前方的所述粉碎滾筒中心位置固設有左右延伸的第四轉軸,所述第四轉軸左側設有第二轉動腔,所述第二轉動腔內部設有第一齒輪,所述第一齒輪與所述第四轉軸固連,所述第一齒輪后方嚙合設有第二齒輪,所述第二齒輪中心位置固設有向右延伸的第五轉軸,所述第五轉軸與位于后方的所述粉碎滾筒固連,所述第四轉軸右側設有第三轉動腔,所述第三轉動腔內部設有第三帶輪,所述第三帶輪與所述第四轉軸固連,所述第三帶輪上滑動設有第二傳動帶,所述第三帶輪上方設有第四帶輪。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礦石用的精細粉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帶輪與所述第三帶輪通過所述第二傳動帶傳動連接,所述第四帶輪中心位置固設有向右延伸的第六轉軸,所述第六轉軸右側設有工作腔,所述工作腔內部設有第一斜齒輪。
3.如權利要求2所礦石用的精細粉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斜齒輪與所述第六轉軸固連,所述第一斜齒輪下方嚙合設有第二斜齒輪,所述第二斜齒輪中心位置固設有向下延伸第七轉軸,所述第七轉軸下方固設有第三棘輪,所述第三棘輪下方固設有向下延伸的第八轉軸。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礦石用的精細粉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棘輪下方設有第二電機,所述第二電機與所述第八轉軸動力連接,所述第八轉軸向下延伸貫穿所述第二電機,所述第八轉軸下方固設有第四棘輪,所述第四棘輪下方固設有向下延伸的第九轉軸。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礦石用的精細粉碎裝置,
聲明:
“礦石用的精細粉碎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