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一種帶破碎功能的廢舊鋰電池回收回轉窯,其特征在于,包括:
破碎筒(1),其頂部連通有進料斗(2);
回轉窯,其設置在破碎筒(1)的下方,回轉窯的進口與破碎筒(1)的出口相連通;
粗濾網(7),其設置在破碎筒(1)內用于對進入回轉窯的物料進行篩分;
破碎機構,其設置在破碎筒(1)內用于對物料進行破碎;
提升機構,其設置在破碎筒(1)的一側用于將粗濾網(7)過濾下來的物料送入破碎機構內進行重新破碎;
驅動機構,其設置在破碎筒(1)上,驅動機構輸出端與破碎機構和提升機構驅動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破碎功能的廢舊鋰電池回收回轉窯,其特征在于,破碎機構包括安裝軸(51)、破碎輥(52)和破碎盤(53);安裝軸(51)貫穿破碎筒(1)并與破碎筒(1)轉動連接,破碎輥(52)轉動設置在破碎筒(1)內,破碎輥(52)與安裝軸(51)固定連接,破碎盤(53)與破碎筒(1)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帶破碎功能的廢舊鋰電池回收回轉窯,其特征在于,提升機構包括安裝筒(61)、驅動軸(62)和提升絞龍(63);安裝筒(61)與破碎筒(1)固定連接,安裝筒(61)側壁的底部與破碎筒(1)相連通,安裝筒(61)側壁的頂部與破碎筒(1)相連通,驅動軸(62)貫穿安裝筒(61)并與安裝筒(61)轉動連接,提升絞龍(63)轉動設置在安裝筒(61)內,提升絞龍(63)與驅動軸(62)固定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帶破碎功能的廢舊鋰電池回收回轉窯,其特征在于,驅動機構包括安裝箱(41)、驅動電機(42)、驅動桿(43)、第一傳動組件和第二傳動組件;安裝箱(41)與破碎筒(1)固定連接,安裝軸(51)和驅動軸(62)均延伸至安裝箱(41)內,驅動電機(42)與安裝箱(41)固定連接,驅動桿(43)與驅動電機(42)的輸出端固定連接,第一傳動組件的一端與驅動桿(43)連接,第一傳動組件的另一端與安裝軸(51)連接,第二傳動組件的一端與驅動桿(43)連接,第二傳動組件的另一端與驅動軸(62)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帶破碎功能的廢舊鋰電池回收回轉窯,其特征在于,第一傳動組件包括主動輪(441)和從
聲明:
“帶破碎功能的廢舊鋰電池回收回轉窯”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