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一種淺孔留礦法的機械化采礦方法,其特征在于:具體包括如下步驟:
S1、按照淺孔留礦法布置采場,沿礦脈走向布置礦房,每個礦房作為一個采場,采場留有頂柱和底柱,各礦房之間留有間柱;
S2、采準切割工程包括沿脈巷道、順路天井、先行天井、運輸巷道、漏斗井、聯絡道、切割巷道和調頭硐室,在礦房一側的間柱內布置順路天井,另一側間柱內布置先行天井,先行天井穿過礦房頂板的頂柱與上中段沿脈巷道連通;在頂柱上留設多個充填井,充填井將上中段沿脈巷道與采場連通,在底柱上方切割巷道,并且設置多個漏斗井,漏斗井將切割巷道與沿脈巷道連通;在礦房兩側的間柱上、沿采場高度方向設置有多級聯絡道將順路天井和先行天井與采場連接,相鄰聯絡道的間距與采場每一分層高度相匹配;切割工程包括在采場內開辟切割巷道和調頭硐室,調頭硐室與切割巷道連通,調頭硐室分層同步開采;
S3、采準切割工程施工完成后,將鑿巖臺車和翹毛臺車從先行天井或順路天井吊入采場,從下往上按照分層開始回采,回采包括鑿巖、裝藥爆破、通風、局部放礦和翹毛平場;
S4、每回采完一個分層,重復步驟S3,回采至頂板位置時即完成該礦房的回采工作,此時將鑿巖臺車和翹毛臺車從充填井吊出進入上中段沿脈巷道,再通過運輸巷道進入下一個礦房;鑿巖臺車和翹毛臺車運出采場后進行大量放礦,將采場內的礦石全部放出,最后通過充填井對采場采空區進行充填。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淺孔留礦法的機械化采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1中,采場高為40~60m,采場長為50~80m,采場寬由礦脈決定:當礦脈寬小于1.2m時,則采場寬為1.2m;當礦脈寬大于1.2m、小于等于4m時,則采場寬等于礦脈寬。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淺孔留礦法的機械化采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2中,分層高度為2.0~2.5m,處于同一分層的聯絡道相互錯開2.0~2.5m的高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淺孔留礦法的機械化采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3中,具體包括如下步驟:
S31、鑿巖:將鑿巖臺車和翹毛臺車從順路天井吊至最底部的聯絡道,鑿巖臺車經和翹毛臺車聯絡道進入切割巷道,翹毛臺車先進入調頭硐室內,然后鑿巖臺車的鉆臂先置于遠離鑿巖臺車前進方向的一側,使得鑿巖臺車的車身先進入切
聲明:
“淺孔留礦法的機械化采礦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