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有色金屬冶煉渣回收有價金屬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將有色金屬冶煉廢渣、鹵化劑、硫化物混合研磨、干燥得到預處理礦料;
(2)將步驟(1)中得到的預處理礦料放入加熱爐內,控制加熱爐內壓力為負壓,升溫進行焙燒處理,焙燒處理過程中分區收集產生的金屬鹵化物煙氣得到金屬鹵化物煙塵,焙燒結束后,得到焙燒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色金屬冶煉渣回收有價金屬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色金屬冶煉廢渣為銅浮選尾渣、氰化尾渣、鉛冶煉渣或鋅浸出渣中的一種或多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色金屬冶煉渣回收有價金屬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鹵化劑為CaCl2和/或KI,所述鹵化劑的加入量為有色金屬冶煉廢渣質量的1-2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色金屬冶煉渣回收有價金屬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色金屬冶煉廢渣為銅浮選尾渣,所述鹵化劑為CaCl2和KI,所述CaCl2與KI的質量比為3:2,所述鹵化劑的加入量為有色金屬冶煉廢渣質量的5-2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色金屬冶煉渣回收有價金屬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硫化物為含S元素35-45%的黃鐵礦或輝銅礦,所述硫化物的加入量為有色金屬冶煉廢渣質量的2-5%。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色金屬冶煉渣回收有價金屬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處理礦料中還加入有二氧化硅,所述二氧化硅的加入量為有色金屬冶煉廢渣質量的5-10%。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有色金屬冶煉渣回收有價金屬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升溫進行焙燒處理時,控制升溫的速率為5-10℃/min,升溫至500-800℃,控制焙燒處理的時間為10-60min,并對焙燒體系抽真空,控制焙燒體系壓力為0.05-0.1atm。
8.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有色金屬冶煉渣回收有價金屬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色金屬冶煉廢渣中同時含有銅、鋅和鉛,所述鹵化劑為CaCl2和KI,所述加熱爐為多溫區加熱爐,包括焙燒段和四段金屬鹵化物收集段,所述焙燒段產生的金屬鹵化物煙氣依次經過第一金屬鹵化物收集段、第二金屬鹵化物收集段、第三金屬鹵化物收集段和第四金屬鹵化物收集段收集。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有色金屬冶煉渣回收有價金屬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金屬鹵化物收集段的溫度控制為550-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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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