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垃圾焚燒發電廠爐渣的資源化綜合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將爐渣按粒徑分為粗爐渣、細爐渣和超細爐渣,細爐渣以及破碎后的粗爐渣作為基混爐渣,超細爐渣經除鐵后先分離得到輕質物料和重質物料,重質物料再分離得到有色重金屬和非金屬尾渣,非金屬尾渣和輕質物料混合后分離得到可燃物和顆粒物,顆粒物與部分基混爐渣混合后作為建材原料利用,剩余基混爐渣與高嶺土和羥基磷灰石混合,作為微晶玻璃的成核助劑利用;
具體地,將焚燒爐渣過10mm振動篩,得到一級篩上物和一級篩下物,其中,一級篩上物分揀出未焚燒完全的爐渣,返回至發電廠繼續焚燒,剩余為粗爐渣;一級篩下物再過1mm振動篩,得到二級篩上物和二級篩下物,二級篩上物為細爐渣,二級篩下物為超細爐渣;將粗爐渣和超細爐渣分別進行除鐵,分離爐渣中的鐵質金屬,粗爐渣經過除鐵后轉入破碎機,得到粒徑為5?15mm的爐渣,并與細爐渣進行混合,再次進行除鐵,進一步分離爐渣中的鐵質金屬,得到基混爐渣;
爐渣經裝載機和上料斗與第一直線振動篩連接,第一直線振動篩的篩上物料經輸送帶轉移至中轉臺,將未焚燒完全的爐渣分揀出,剩余的粗爐渣經輸送帶進入破碎機,經破碎機破碎后的物料經輸送帶轉移至混料筒,第一直線振動篩的篩下物料經輸送帶進入第二直線振動篩,第二直線振動篩的篩上物料經輸送帶轉移至混料筒,第二直線振動篩的篩下物料經輸送帶送入跳汰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垃圾焚燒發電廠爐渣的資源化綜合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帶的上方均設置懸掛式永磁除鐵器。
3.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垃圾焚燒發電廠爐渣的資源化綜合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比為1?5:1?5:1?2將基混爐渣、高嶺土和羥基磷灰石混合混勻,作為微晶玻璃的成核助劑使用。
4.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垃圾焚燒發電廠爐渣的資源化綜合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超細爐渣經過除鐵后轉移至跳汰機,爐渣中的輕質物料位于跳汰機上層,重質物料隨水流經跳汰機出料口流入渣水儲存罐,經過沉降后,沉降于跳汰機床層底部比重較重的金屬混和物,被定期清理出來,進行金屬分類,跳汰機床層底部的爐渣放置在渦電流分選機內,經過渦電流分選機的處理,可以分離得到有色重金屬和非金屬尾渣。
5.如權利要求4所述一種垃圾焚燒發電廠爐渣的資源化綜合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非金屬尾渣與跳汰
聲明:
“垃圾焚燒發電廠爐渣的資源化綜合處理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