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垃圾焚燒爐除渣機的進料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排渣管,其上端與焚燒爐出料口連通,下端與除渣機進料口連通,所述排渣管上設置有與其內部連通的清料通道:多組管件,橫向間隔排列在所述清料通道下方的排渣管上,每組管件包括兩個對稱且同軸設置在排渣管兩側的套筒,每個所述套筒與排渣管內部相連通;
多個擋料桿,設置于所述套筒內并貫穿,且與多組所述管件一一對應且適配;
密封門,通過開合機構設置于所述清料通道開口端;
多個鎖緊構件,設置于所述密封門兩側的清料通道開口端外側,用于將密封門壓合至所述清料通道開口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除渣機的進料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合機構包括:兩個底座,對稱設置在所述清料通道兩側內壁,所述底座上水平設置有滑槽一,滑槽一下方的底座上設置有弧形滑槽二,所述滑槽二上方與所述滑槽一連通處為過渡通道,所述過渡通道前方的滑槽一為第一滑段,后方的滑槽一為第二滑段;
兩個支板,對稱設置在所述密封門內側兩端,并與兩個所述底座一一對應,兩個支板自由端通過連接桿連接;
所述支板上的第一導向柱在第一滑段內滑動連接,所述支板上的第二導向柱與滑槽二滑動連接,并可由過渡通道滑入所述第二滑段;
當所述第二導向柱在滑槽二內向上滑動過程中,所述密封門開始閉合,當所述第二導向柱由過渡通道滑入所述第二滑段并向后滑動時,所述密封門貼合在所述清料通道開口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除渣機的進料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合機構還包括兩個連桿副,每個所述連桿副包括順次鉸接的第一連桿、第二連桿,所述第一連桿自由端與對應的底座鉸接,所述第二連桿自由端與連接桿鉸接;驅動軸第一端與其中一個所述第一連桿自由端連接,并帶動其轉動,所述驅動軸第二端貫穿所述清料通道后設置有手輪。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除渣機的進料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鎖緊構件包括:固定塊,其第一端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密封門一側的所述清料通道開口端的斜面上,所述斜面較低側靠近清料通道,所述固定塊第二端可壓合至所述密封門外側;
緊定螺釘,螺紋連接在所述固定塊第二端并貫穿后,可抵頂于所述密封門上。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除渣機的進料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內壁設置有弧形夾板,且所述夾板內側
聲明:
“垃圾焚燒爐除渣機的進料機構”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