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廢氣焚燒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低溫換熱器、高溫換熱器和廢氣焚燒爐,所述低溫換熱器和高溫換熱器上分別固定安裝有若干吹灰器,且低溫換熱器和高溫換熱器的下端分別固定連接有第一灰斗和第二灰斗,所述低溫換熱器的管程進口為廢氣進口,且其管程出口通過低溫廢氣管道與高溫換熱器的管程進口連接,所述低溫換熱器的殼程進口通過低溫煙氣管道與高溫換熱器的殼程出口連接,且其殼程出口與第一灰斗連接,所述第一灰斗上設有煙氣出口,所述高溫換熱器的管程出口通過高溫廢氣管道與廢氣焚燒爐的進口連接,且其殼程進口與第二灰斗連接,所述第二灰斗通過高溫煙氣管道與廢氣焚燒爐的出口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氣焚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低溫換熱器和高溫換熱器內均從上到下間隔設有若干換熱單元,所述換熱單元由若干水平方向的換熱管間隔均布排列組成,所述低溫換熱器內的換熱單元通過低溫風道依次順序相連,形成低溫換熱器的內部管程,所述高溫換熱器內的換熱單元通過高溫風道依次順序連接,形成高溫換熱器的內部管程,所述吹灰器設置在換熱單元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氣焚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吹灰器的吹灰槍固定連接有吹灰管,所述吹灰管上間隔設有若干噴嘴,所述低溫換熱器上吹灰器連接的吹灰管與低溫換熱器的外殼可轉動連接,所述高溫換熱器上吹灰器連接的吹灰管與高溫換熱器的外殼可轉動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氣焚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灰斗和第二灰斗底端均設有卸灰閥,所述卸灰閥包括星型卸灰閥,所述第一灰斗和第二灰斗中部均設有第一檢修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氣焚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廢氣焚燒爐為直燃式焚燒爐,所述廢氣焚燒爐的中部及尾部分別設有第二檢修口。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氣焚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低溫煙氣管道中部設有第三檢修口。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廢氣焚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換熱管之間間距α≥50mm,所述換熱管為不銹鋼管。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廢氣焚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低溫換熱器中換熱單元數量包括3個,所述高溫換熱器中換熱單元數量包括3個。
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廢氣焚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吹灰器包括固定旋轉式吹灰器。
說明書: 一種廢氣焚燒系統技術領域[
聲明:
“廢氣焚燒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